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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法论和层次论

2000-10-11 来源:中华读书报 □孙显元 我有话说

从80年代初期开始,国内曾经兴起了方法论研究的热潮,持续了相当长的一个时期,时至今日,也尚未止息。在这个热潮中,学术界发表了一系列方法论方面的文献,出版了一系列方法论方面的著作,对方法论研究的深入发展,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。最近读到青年学者韦诚近作《方法论系统引论》(安徽大学出版社,1999年版),深受启发。由此而想到,在今天,如何把方法论研究进一步引向深入,是值得我们深思的一个问题。

系统都是由要素构成的。我们不能只讲要素而不讲系统;同样,我们也不能只讲系统而忘记了要素。从另一个角度讲,我们也可以把系统看作是与层次相对而言的有机体。因此,只讲系统而不讲层次,这也是一种片面性。《方法论系统引沦》把方法论系统划分为五个基本层次,即哲学方法论、科学方法论、理论方法论、技术方法论和公理方法论。

罗素在研究逻辑悖论的过程中,提出了类型论,作为解决逻辑悖论的方法,对数理逻辑作出了重要的贡献。说谎者悖论,是逻辑悖论的一个简单例子。“我正在说谎”这个命题,如果它是真的,由它推论得到的结论是:它是假的。因为他说出了真话,这就不能说他在说谎了。如果它是假的,由它推论得到的结论则是真的。因为它正在说谎。为什么会造成这种悖论呢?因为它把两种不同的语言层次混淆在一起了。我们再来分析下面的命题:“一切规律都是有例外的”。这个命题也是一个悖论。如果“一切规律都是有例外的”是一种规律性的描述,它也是一条规律,而且是关于规律的规律。如果“一切规律都有是有例外的”这条规律是真的,那么,“一切规规律是有例外的”这条规律本身就没有例外的了。由此我们可以得到结论,“一切规律都是有例外的”这条规律是没有例外的,因而这个命题是假的。根据罗素的类型论,造成这种悖论的出现,也在于没有区分语言的层次。

这不是对某一规律的描述,而是对“规律的规律”的描述,因而它所运用的不是对象语言,而是元语言。相对于具体规律描述的对象语言来说,这是另一个语言层次,即元语言层次。由于混淆了这两个不同的语言层次,因此造成了悖论。

语言是表现存在的,语言中的层次是存在层次的反映,因而存在也是分层次的。这种层次论,对方法论研究的启示,是非常重要的。对不同层次问题的研究,我们必须采取不同的方法,从而使方法论也分成了不同的层次。这就是方法论的层次论,它同方法沦的系统论是相辅相成的。所以,强调方法论的系统论是正确的,但是,它还心须以方法论的层次论为补充。

在辩证逻辑中,历史决定逻辑是一个重要的原理。所谓历史决定逻辑,说的是:历史是第一性的、本原的,逻辑是第二性的、派生的。这里所说的历史,有三个方面含义:第一种含义是指现实的历史,第二种含义是指实践的历史,第三种含义是指思维的历史。这三个方面的历史对逻辑都起着决定的作用。但是,矛盾发生了:思维的历史仍然属于思维的范畴,一切思维都是第二性的,又怎么能起到决定的作用而成为第一性的东西了呢?要排除这个矛盾,就必须运用方法论的层次论。我们对历史的规定中,已经把历史分为三个层次。不同层次的历史都有不同的内容,它们都是不同的东西。例如,现实的历史与实践的历史是不一致的。从宇宙学的观点来看,在宇宙大爆炸以后,宇宙物质的演化都是沿着从微观到宏观的方向进行的。这是现实的历史。但是,人类的科学实验,是从宏观到微观的方向发展的,从对宏观事物的认识开始,不断地深入到微观粒子的内部。由这两种历史所决定的逻辑,肯定是有区别的。思维的历史是同认识的历史相一致的,它同时是由实践的历史所决定的,但它又与实践的历史相区别,它主要是由思维的历史所决定的。我们对思想史的研究,例如,对科学史、哲学史等等的研究,都是对思维史的总结,它的逻辑自然是由思维史所决定的。这里,我们必须用方法论的层次论来解释,以至不违背物质第一性、意识第二性的基本原理。

方法论研究的热潮,已经有些冷下去了。但是,有不少人正在对这个热潮进行反思,总结研究的经验和教训,继续地探索着。科学方法论是一门应用性、实践性很强的科学,无论认识过程,还是实践过程,都需要有方法论的指导。完全可以相信,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的发展,科学方法论的研究,必定地会再度地热起来。正如《方法论系统引论》所说的。“方法论已成为历代哲学家、科学家跨越时代、超越时空的一个永恒的哲学命题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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